这次其实到崇明喝喜酒有许多非常不愉快的事情,有种忆苦思甜的感觉,回来的时候不停地跟爸妈说:「嘉定真好,家里真好」。(虽然现在已经恢复原状了)。甚至开始非常崇拜当年勇于上山乡下的知情。
不过要说打不到车,附近的店要走二十分钟其实都是小事,最重要的果然还是遇到了黑店。
虽然全程确实充斥着城里的孩子没见过世面,不过全程确实夹杂着不少「违法」、「违规」的地方,如果大家下次去小地方也可以引以为鉴。(顺便,最好别去……)
明码标价
这是我踩得最初的一个坑,因为以前看大众点评习惯了,所以其实到了餐馆的时候并不怎么在乎价格,当时也没注意到这样的问题,反正乡下嘛,再贵能贵到哪里去(后来我才发现黑店宰起客来毫不手软)。这个问题坐下来之后有个阿姨问「你们这里怎么不标价格,这样岂不是都是你说了算」「我们这里都是老板娘说了算,不是我说了算」,才发现似乎有点问题。
而这一点在录音中店员也承认「我们就是没有明码标价」,周边没几家明码标价的,可以去别的店问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而当我投诉到 12315 后,12315 跟我说,他们说有菜单,是我们当时没看。(那录音不是他们自己说的?)
而之后当地工作人员联系我的时候说,虽然他没有明码标价,但是你也没问价格,这个我更是不明白脑回路,我没问价格这一点没有写在任何一个法律条文里标明这是一个违法行为,但是不明码标价却是有证据的,并且写在了《价格法》中的,基层竟有如此法盲?
这一点大家可以注意一下,罚款不仅是写在了法律条目里,甚至是有实际执行案例的。
大众点评
另一个雷区,也就是大众点评,在当地选了一个评分相对还可以的,但是忘了考虑小地方的样本其实本来就不多,相对的也就更容易刷,而且在后续我们发现,其实我们的差评是会被风控的,因此样本量少的店其实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没有发票
这里又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开发票」这点我就不多说了,大家都知道开具发票是个怎么样的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而开不出来发票也是一个违法行为,店家当时说的是:「我们这里没有发票」,而说要电子发票时,只能开具一个根本不知道写了什么的收据,其实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的,从这一点上来看,也是一个违法行为。
而当地工作人员说的(真的,那个和我沟通的工作人员我服了),因为国家倡导,所以不开具发票,明显是又一个基层法盲行为,国家是推荐个人开具电子发票,但不代表「个人只能开具电子发票」,更不代表「个人不能开发票」。
冷饭与卫生条件
乡下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虫子,本来倒也无所谓,不过当他们端上来的米饭是冷饭的时候,你就会发现问题了(关键明明是冷饭,却是后上的)——很多人说吃冷饭没有问题啊。这里的主要问题是:
- 这个冷饭的口感有问题,冷、潮、湿,一般我们也吃过电饭煲里有点久的冷饭,那种一般虽然是冷的,但是是干的口感
- 得知冷饭后,店家说「要不我给你们微波炉热一下」,而不是重新煮一份
- 对于一般人来说,下馆子其实是改善伙食,而不是让你把餐馆当你家
结合口感和卫生条件考虑,其实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冷饭,尽管他们说是中午,还说「你看别人也吃,不也没事」,一股就你们城里人事多的感觉。而后续警察过来也说:你吃了肚子有没有不舒服,如果没有不舒服就没问题。——让我不由得又怀疑了这群人的受教育水平、或者是电视剧看多了,觉得食品安全问题跟下毒一样是立即见效。
之后后续工作人员联系给我解释说,可能是放在电饭煲里闷着久了,水滴下来——那我感觉再这样的环境下,细菌更容易滋生,更可能有食品安全上的问题,而且考虑到这个天气,如果真的是在密闭电饭煲里,不应该冰冷的没有一点温度。
很遗憾的是,由于相关部门不肯出警,样本丢失,目前这一块其实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而且这种食品也很难留下证据。
诱导消费
不得不说小店真的出人才,都到了这个时候了,竟然还想着挣钱,我们不吃饭之后还想着赚别的主食的钱,问我们要不要馄饨或者面,但丝毫不提这个到底是补偿还是让我们买,还好我留了心眼,他们才说「当然要钱」。
从这点配合不明码标价来看,说这是一家宰客黑店几乎形成了完美的逻辑自洽。
相关部门踢皮球
后续由于和店家僵持不下,我们在门口决定报警,人生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基层部门不作为,行政人员踢皮球,每个行政部门都说「这事不归自己管」,都不愿意出面,最终我们站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可能店家觉得我挡在门口实在影响生意,说「我来打电话」,然后警察马上就过来了——
后续工作人员跟我解释说,可能是店家打电话给了自己认识的警察,认识的警察再联络的,不是包庇或者保护行为——嗯?那为什么我们打电话就不出警,别人打电话就马上出警了?
警察与店家仿佛确实是熟识,甚至有一个警察都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相关证件——当然,这是我后续回忆中后知后觉的。
后续没有人跟进,画大饼
前面我反复提及了后续的工作人员,是在 4 号联络我的,说是七号会给我回复,目前是七号,并没有回复,因此我是在整件事情没有结束的情况下写的文章。
而上一次其实也就是社区和事佬,并没有依法办事的态度在里面,似乎一脸:虽然店家有问题,但是你们不小心,也是你们的错,这样的态度。
而且比如发票问题,他也说不是他管。我说明码标价这个问题这么明显,他说开了六年,你们说有抽检怎么之前都没检出来,他也说以前不归他们管之类的,反正就是甩锅明显,根据我面试了这么多人的经验(不是),感觉行政人员只是想混工资,熬资历,并不是真心想干好活,甚至可能还觉得「城里人事情真多」。
其他我踩的坑
- 全程都忘了问相关工作人员的警号(工号),尤其是电话联系我的那一位。这一点是大家如果遇到了此类问题务必需要注意的。
- 录音具有滞后性,事件刚发生的时候总是忘记录音这件事情,因此录音并不完备
顺便,一点思考
这次得亏微博粉丝比较多,各环节还算有后续响应,我毫不怀疑如果我没有任何粉丝,这件事情绝对会不了了之,吃一个哑巴亏。
当然,如果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并不在意这些钱(毕竟都不满一单),更重要的是在里面潜藏的每一条问题,其实都是值得告诉别人「别踩坑」的,而这种行为自然不应该用「本地都这样」来逃避,否则就不需要法律,只需要关系在了。
而其中的法盲成分更是不必多说,口口声声说了「食品安全无小事」的工作人员却以「虽然饭是冷的,但是菜是热的,所以菜没问题」作为逻辑链条。而「明码标价」和「发票问题」更是让人对小地方感到绝望。
真要说的话,这次更偏向于「体验民间疾苦」以及「为民除害」,知道了上海到底是多好的一个地方。
谢谢你,上海。
当然,我觉得这件事情很有可能会这样不了了之,毕竟相关人员至今都没有联系我,而我更担心的是基于关系的社会会让相关行政机构把我的个人信息泄露给餐厅(虽然这也是违法的,但按照当地的法盲程度,我感觉也是有可能的),这样我就很危险了,因此我先写好这篇文章,届时如果有任何问题,以此为据。
相关
- 与店家的录音:https://www.weibo.com/1888981347/KAK0zcGhf
- 与相关人员的录音:https://www.weibo.com/1888981347/KB9CidX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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